大学生“状告”母校讨学位 四级证成双方焦点
2006-05-15 阅读 : 次
汉网消息 “在校时英语四级没通过,学校不发学位证书;那离校后,通过了英语四级,学校可否补授学位证?”昨日上午,一场学生状告母校讨要学位证的官司,在武汉大学模拟法庭内,在500法学专业学生的注视下,控辩双方展开了精彩辩论。
2003年,王玲从武汉工程大学(原武汉化工学院)毕业,学校以其在校期间未能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没有授予其学士学位。2004年6月,王玲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后,多次找到学校要求补授学士学位。遭拒后,她只得于今年3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母校履行职责,授予其学士学位证书。
围绕着“学位证是否该与英语四级证挂钩”、“离校后取得英语四级证书,能否补授学位”等焦点,学生认为,只要“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研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学校就应授予学士学位。而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学生必须取得英语四级证书,才能授予学士学位。
校方则认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士学位只授予在校生,原则上不予补授。王玲毕业离校后,再要求母校履行职责、授予其学位,与法无据。
因双方分歧过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一位参与旁听的法律专业学生认为,这场学生与母校“学位之争”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学位标准本属“国家标准”,但现行法律法规又没有明确规定“学位证必须与英语四级证挂钩”,有些学校出于培养更高层次合格人才的考虑,便自定“土办法”,强行拔高“校方标准”,其结果是,对一些已达到“国家标准”的学生构成巨大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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