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ET”与“PETS”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简称CET(下同)。
一、性质和组织机构
PETS: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是面向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英语证书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各地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CET: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是根据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个《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全国统一的单科性标准化教学考试。
二、等级划分
PETS: 公共英语考试等级根据难度由低到高分为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五级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选定的高等院校负责,其它级别的考试由各地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1、一级是初始级,其考试要求略高于初中毕业生的英语水平(一级B是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附属级)。
2、二级是中下级,相当于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阶段英语(一)、文凭考试基础英语考试成绩)。
3、三级是中间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了两年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二)考试成绩。)
4、四级是中上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学至少又学习了3-4年的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
5、五级是最高级,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是专为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设立的英语水平考试。
CET: 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两种。
三、报考条件
PETS: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各级别的考试除常规性的笔试外,还有听力和口语的测试。考试对考生没有学历限制,报名时考生需带身份证、近期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及考试费。笔试和口试都合格的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需交纳证书费5元。 注:《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持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报名;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报名;军人(武警人员)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
CET: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在校生。
2.各类全日制成人高校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3.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一定分数(由于新报分体制尚未试行,具体分数待定)的学生才能报考大学六级考试。
对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资格有关问题提出两点说明:
1.2005年6月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启用新的四、六级考试报名和考务管理系统,按上述报名资格接受考生报考。报名参加2005年6月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学生,仍要求出示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2.从2006年1月考试起,逐步将参加考试的考生范围尽可能限制在高等学校内部,已经毕业但仍需参加四、六级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6月之前的几次考试(含2006年6月考试)中回原高校报考。2007年1月起,四、六级考试将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四、考试报名时间
PETS: 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 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
CET: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2月中旬和8月中旬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考前一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办法
PETS: 考生统一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设立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英语考试报名站”报名。
CET:1、在校考生以学校为单位自愿参加,集体报名;考试日若考生在外地实习,仍应在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需到到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3、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学生不得跨校参加报名考试,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成绩
六、考试相关资料
PETS: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高教出版社出版了各级别的教材《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级》及《考试大纲》。考生可以在报名时到各报名站(或在各地考试书店)购买相应的《考试大纲》和教材。
CET:目前暂无指定用书,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需材料。
七、考试时间
PETS: 每年三月和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考试。三月开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九月开考一级、二级、三级。笔试(含听力)是周六上午;口试是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不同级别的考试持续时间,详见《考生须知》。笔试、口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均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CET:全国四六级考试的时间为:每年一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笔试每年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每年时间略有不同) 参加考试时,一律要携带身份证和考点发放的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四六级考试时间分别为两个小时。其中,听力20分钟;词汇题20分钟;阅读题35分钟;翻译15分钟;作文30分钟。凡在两年内参加过四六级考试并且四级成绩8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口试。大学英语口试每年5月、11月举行。报名时间为 3月、9月。口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A、B、C级均颁发口试证书。
八、合格成绩及查询方法
PETS: 笔试(合听力)按100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口试按5分制计分,3分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通过声讯台查询成绩:1605782;16898201.全国统一电话号码:168-97026
CET:1.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道采用以百分制为形式的正态分制,60 分为合格,85 分为优秀;2.大学英语考试只报导总分;3、考生可登陆相关网站ETANG查询考试成绩。
4、如考生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凭本人准考证及学校教务处证明向有关考试中心提出查询,并交纳人工查询费。
九、“成绩通知单”、“合格证书”的领取
PETS: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于考后两月下旬到原报名站领取《成绩通知单》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具体时间以各地考试院通知为准)。领取证书者,应按照规定交纳证书费。 考生在考前一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CET:各考试中心会在考试后50天内将成绩寄给参加考试的学校和指定的社会考生报名地点。考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证书。
十、证书颁发
PETS:口试及笔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口试或笔试只有一项合格的,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其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
CET:大学英语考试合格者发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制的证书,证书上注明“合格”或“优秀”;凡遗失证书者,在证书发放日起 4 年内可由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向所属考试中心申请补发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 考试合格证明”,不再补发证书,申请者交纳工本费。超过 4 年,不再补发 CET 考试合格证明(改革前)。
从2005年6月,不再颁发合格证书,只是向全体考生发放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考试成绩将改为分布在290-710分之间,具体是正态分,均值是500分,一个标准差在70分,成绩低可以到290,高可以到710,不设分数线,给每个学生报总分和各部分的单项分,将来的试卷有几个部分,表格上会清楚分四大块,听力、阅读和综合写作,考试委员会向学校提供分数的解释(改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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