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四六级考试作弊被开除状告母校赢官司
大学生状告母校重获受教育权
齐齐哈尔医学院两名学生因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作弊,被齐齐哈尔医学院开除学籍,他们便以学校处罚过重和程序违法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日前,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学生胜诉,撤销了学校对两名学生的处分。
据悉,这是我省高校首例因学生考试作弊而引发的官司。
「案件回放」齐齐哈尔医学院眼耳医学专业本科2002级学生齐卓(化名),2005年9月在网上认识了王纲(化名),花800元从王纲手中购买了《英语六级试题》,并用400元购买了一套手机无线接收器。12月24日,齐卓在考试期间,用手机与外校学生传递答案,因接收答案时声音特别大,被监考老师发现,认为其行为属作弊行为,被清出考场。
同日,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2002级的学生李园(化名),因在《英语四级》考试中,使用同样手段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当即被清出了考场。
考试是学校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的必要手段,学生考试作弊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受教育权。且两名学生作弊行为恶劣,如果不严肃处理,就是对作弊行为的纵容和默许。2006年1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决定给予李园、齐卓两名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原告:处罚过重」两名学生觉得学校为严肃校纪,对违纪学生给予必要适度处分是情理之中和无可非议的,但开除学籍处罚过重,并且学校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将处理意见书送到他们手中。2006年8月他们将学校告上法庭。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同年9月6日开庭审理。
「被告:处分有理」齐齐哈尔医学院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在处罚过程中确实存在失误,没有按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到学生手中,但是学校的开除决定并不重。
《齐齐哈尔医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是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的,并且在《条例》中已明确说明,学生在考试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将被开除学籍。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全国大学英语过级成绩已经和该校的学位证、毕业证脱钩,即便过不了英语过级考试,也不会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但是,近年来,很多用人单位将英语过级的成绩作为招聘的一个硬件条件,所以很多学生为了就业,铤而走险作弊。这对于其他没有作弊的同学来说,是不公平的。对这种有失诚信和不道德现象,学校绝对不能姑息,只有这样才能遏制这种不良风气。学校对这两名作弊学生给予开除处分是符合有关行政规定的,请求法院维持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
「法院:程序违法」法院认为,学校对两名学生做出的开除学籍处分书并未送达两原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属程序违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而齐齐哈尔医学院并没有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即两学生作弊时所用通讯设备,缺乏事实依据,应撤销其对两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相关法律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第九条考生有第六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第五十九条学校对学生做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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