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英语四六级报名政策
2006-12-28 阅读 : 次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经毕业但仍需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6月之前(含2006年6月考试)回原高校报考。2007年1月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为了解决部分毕业生报考要求,辽宁省招考办决定2005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继续委托有关市招考办另设报名点接纳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而没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据了解,沈阳市个人报名的考生可以到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成教院报名。这包括在辽宁省工作或学习的外省大学本科毕业生;原毕业学校接纳报名考试确有困难的辽宁省内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及获得CET四级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的毕业生才能报考大学英语六级;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书的专科毕业生。
集体报名的考生,如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高职学院在校生(未设立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到省招考办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5至16日。
报名时需考生本人到场,带齐材料。未领取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成绩证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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