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替考枪手伪造证件北京3名大学生被判刑
2006-12-28 阅读 : 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为替考枪手伪造身份证件而获刑的刑事案件,3名高校毕业生分别被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或六个月。
据法院介绍,小李和小张都是已经毕业的应届大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他们未取得英语四级证书,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为此,小李和小张准备找人顶替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他们通过同学小郑联系,于2003年12月上旬,由小郑先后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和北京林业大学北门外,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让他人制作了姓名为“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假居民身份证两张,用于为小李、小张雇佣的“替考者”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同年12月27日,“替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将小李、小张抓获。同日,小郑到公安机关投案。
(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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