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六级改革不能离开公平
四六级如果不和学位挂钩,怎么非要限定在在校大学生?如果是英语水平的见证,又为什么把社会人员排除在外?且不论别的改革措施是否得力,但就这一条就让人大跌眼镜。
什么叫社会人员?什么叫在校生?社会人员说白了主要是已毕业的大专生和自考生,如果该政策实行,包括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内的人员将会失去考四六级的资格,肯定拉大公立校和民办校学生之间的差距,只能造成教育更加的不公平。《宪法》规定,国家鼓励自学成才。而这种规定却有变相歧视自考生的嫌疑,他们受教育的公平性由此可能被剥夺!如果说四六级不再发证书是弱化四六级的效用功能,强化实际水平的测试,那么,考研究生学校还要四级成绩?怎么约束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有四级成绩?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六级取消证书,非京籍毕业生进京必须要四六级成绩”,不让社会生源考四六级,他们以后怎么考研究生,怎么找工作?还有资格进京吗?限制社会生源是不是限制了他们的受教育权和平等工作的权利?
我们常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对外开放以后各种洋产品、洋信息纷至沓来,是不是只有在校生才能享用呢?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有些并没有上过正规大学的人想学习英语,参加考试,我们有什么理由拒之门外,有什么理由来剥夺每一个渴望知识的公民学习的权利?
专家说,不让考四六级,可以考别的嘛,什么托业(TOEIC)、剑桥商务英语。我不明白的是,一个中国公民为何就不能考本国组织的英语考试?即使考过了,考研又怎么办,国家承认与英语四级同样的效力吗?
制定一个政策,不但要合法,也要合理,这才是法治社会的本质。因此,教育部至少应该给出不让社会考生参考的合理解释。
本文地址:http://www.cetclub.com/kaoshizixun/kaoshidongtai/2018-06-22/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