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通知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是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是我国大学英语教学重要的评价手段和激励机制之一。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英语学习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本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是第十二届。本届竞赛将进一步着重对各类大学生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察,提高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主办单位: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英语辅导报社、考试与评价杂志社
竞赛内容: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五方面的技能,特别是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竞赛类型:本赛题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初赛、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北京赛区只参加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选拔。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决赛。决赛时迟到30分钟不能入考场考试,考试超过30分钟后方能离开考场。
竞赛对象: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注:北京市只参加C类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竞赛)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杜绝选拔“尖子生”参赛和限制名额现象,坚持自愿报名参赛原则,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
竞赛时间:初赛全市统一时间:2010年4月11日(周日)9:00——11:00
决赛全国统一时间:2010年5月9日(星期日)9:00——11:00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至3月8日为各参赛学校报名时间,并于3月1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呈交报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于3月初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呈交汇总表并确认报名人数。
奖励办法: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决赛成绩确定。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只限一名)颁发指导证书,向获特等奖、一等奖学生所在学校颁发奖状。另设竞赛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和颁奖;各省级组委会决定本省奖励和表彰办法。
表彰形式: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主要外语报刊上公示和表彰,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编辑《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获奖名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院校的颁奖形式自定。
表彰活动: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的获奖选手将有机会参加主办与2010年暑期举办的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总决赛暨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高水平的全国性英语综合能力竞赛,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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