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7年6月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2018-02-01 阅读 : 次
关于做好贵州省2007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考试中心通知,200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定于6月23日上午进行CET4考试,6月23日下午进行CET6考试。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严肃考试纪律,防止发生集体违纪舞弊事件,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请各考点主考重视CET的考试报名,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
一、 报名工作要求
1、 以考点院校为单位实行集体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2、 报名考生应是在校学生,需凭有关证件进行报名,报考六级的考生,必须持有CET4合格证书或者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成绩。如实填涂相关的信息卡和表格,现场接受相片信息采集、缴纳费用,认真阅读并核实“考生信息校对单”及“诚信承诺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 考点院校要使用“学校编排版”考务管理软件进行报名信息的采集。
4、 要认真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每个考生准确、及时地报名。报名点要在明显位置张贴《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宣传材料,要加强对考生遵守考风考纪的教育宣传,强化对考生的诚信教育。
二、上报数据、资料要求:
1、第一次上报数据、资料时间:各高等院校请于4月18日前向省招生考试中心综合考试处报本校“CET试卷申报表”及“集体报名单”各一份,请加盖公章;向网络信息处上报报名数据、光盘二份(密封)。
2、第二次上报数据、资料时间:各高等院校请于5月18日、19日内向省招生考试中心综合考试处报领卷人员名单、考务工作安排表、试卷运送方式申请函及考点考务工作管理责任书、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考试期间工作联系表各一份,请加盖公章;向网络信息处上报含相片的所有信息数据光盘二份(密封)。
三、信息管理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信息的管理,坚决杜绝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信息不准确的现象。加强对上报数据的校验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于信息管理混乱的考点院校,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收费标准
收费按原标准《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调整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5]325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各类招生考试收费分配的通知》(黔招考办[2006]10号)文件执行。收款单位: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开户行:工行市西路分理处,账号:22500000104。
五、加强联系与沟通
为保证CET考试考务工作,考试期间,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GZSZK.COM)开通CET考务信息网络发布平台,联系人:网络信息处:涂竹松 电话:5987715 手机:13985531838 电子邮箱:TUZHUSONG@SINA.COM。
综合考试处设电子邮箱:HUHUY2006@SINA.COM
联系人:李清
联系电话:5954312 手机:13595180066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2007、3、16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考试中心通知,200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定于6月23日上午进行CET4考试,6月23日下午进行CET6考试。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严肃考试纪律,防止发生集体违纪舞弊事件,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请各考点主考重视CET的考试报名,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
一、 报名工作要求
1、 以考点院校为单位实行集体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2、 报名考生应是在校学生,需凭有关证件进行报名,报考六级的考生,必须持有CET4合格证书或者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成绩。如实填涂相关的信息卡和表格,现场接受相片信息采集、缴纳费用,认真阅读并核实“考生信息校对单”及“诚信承诺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 考点院校要使用“学校编排版”考务管理软件进行报名信息的采集。
4、 要认真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每个考生准确、及时地报名。报名点要在明显位置张贴《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宣传材料,要加强对考生遵守考风考纪的教育宣传,强化对考生的诚信教育。
二、上报数据、资料要求:
1、第一次上报数据、资料时间:各高等院校请于4月18日前向省招生考试中心综合考试处报本校“CET试卷申报表”及“集体报名单”各一份,请加盖公章;向网络信息处上报报名数据、光盘二份(密封)。
2、第二次上报数据、资料时间:各高等院校请于5月18日、19日内向省招生考试中心综合考试处报领卷人员名单、考务工作安排表、试卷运送方式申请函及考点考务工作管理责任书、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考试期间工作联系表各一份,请加盖公章;向网络信息处上报含相片的所有信息数据光盘二份(密封)。
三、信息管理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信息的管理,坚决杜绝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信息不准确的现象。加强对上报数据的校验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于信息管理混乱的考点院校,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收费标准
收费按原标准《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调整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5]325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各类招生考试收费分配的通知》(黔招考办[2006]10号)文件执行。收款单位: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开户行:工行市西路分理处,账号:22500000104。
五、加强联系与沟通
为保证CET考试考务工作,考试期间,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GZSZK.COM)开通CET考务信息网络发布平台,联系人:网络信息处:涂竹松 电话:5987715 手机:13985531838 电子邮箱:TUZHUSONG@SINA.COM。
综合考试处设电子邮箱:HUHUY2006@SINA.COM
联系人:李清
联系电话:5954312 手机:13595180066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20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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