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1.6英语四级报名
2017-12-30 阅读 : 次
关于2011年6月18日在校生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对2011年6月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部署的有关精神,现就我院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
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德语四级、俄语四级、法语四级、日语四级
二、考试时间:
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20 英语四级、日语四级
上午 9:00―11:15 德语四级、俄语四级、法语四级
下午 15:00―17:20 英语六级
三、报名费用:25元/人
四、报名资格:
1)2007级、2008级、2009级、2010级(中外合作、英语快班)本科在校生;
2)2008级、2009级高职在校生;
3)研究生在校生;
4)成人教育学院本科、专科在校生;
5)CET4通过(成绩425分及以上)或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CET4证书的在校生才能报考CET6。
五、报名安排:
1.报名:
A)资格确认:各班班长3月8日到院系教务员处领取四六级报名资格名单,对资格名单上的学生进行报名确认;
B)报名须知:请学生在报名前查看CET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C)信息核对:请学生对报名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在报名单上更正。
D)照片补交:没有数码照片的学生报名无效,请没拍校园网一卡通照片的同学自行将拍好的数码照片(浅蓝色背景,JPG格式,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48mm×33mm,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文件名为“学号.jpg”)交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于3月16日前交教务处选考中心。
2.缴费:
请学生在报名的同时将报名费交班长,班长在3月15日、16日9:00―15:00将报名资格名单交教务处选考中心审核后,凭报名清单到财务处缴费。
3.提示:
A)如果学生对报名资格名单中的数据有疑问,请到选考中心咨询。
B)参加日语、德语、俄语和法语四级考试的学生请于3月15日、16日9:00―15:00直接到选考中心报名缴费。
六、签名确认:
选考中心在3月29日将确定报名数据返还给各二级学院,请班长主动到院系教务员处领取,组织考生核对本人信息签名确认,有错误的直接在核对单上改正,没有签名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各二级学院将核对单在3月31日前收齐后返还选考中心。
七、请各二级院(系)按本通知规定组织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11-3-3
各二级院(系):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对2011年6月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部署的有关精神,现就我院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
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德语四级、俄语四级、法语四级、日语四级
二、考试时间:
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20 英语四级、日语四级
上午 9:00―11:15 德语四级、俄语四级、法语四级
下午 15:00―17:20 英语六级
三、报名费用:25元/人
四、报名资格:
1)2007级、2008级、2009级、2010级(中外合作、英语快班)本科在校生;
2)2008级、2009级高职在校生;
3)研究生在校生;
4)成人教育学院本科、专科在校生;
5)CET4通过(成绩425分及以上)或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CET4证书的在校生才能报考CET6。
五、报名安排:
1.报名:
A)资格确认:各班班长3月8日到院系教务员处领取四六级报名资格名单,对资格名单上的学生进行报名确认;
B)报名须知:请学生在报名前查看CET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C)信息核对:请学生对报名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在报名单上更正。
D)照片补交:没有数码照片的学生报名无效,请没拍校园网一卡通照片的同学自行将拍好的数码照片(浅蓝色背景,JPG格式,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48mm×33mm,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文件名为“学号.jpg”)交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于3月16日前交教务处选考中心。
2.缴费:
请学生在报名的同时将报名费交班长,班长在3月15日、16日9:00―15:00将报名资格名单交教务处选考中心审核后,凭报名清单到财务处缴费。
3.提示:
A)如果学生对报名资格名单中的数据有疑问,请到选考中心咨询。
B)参加日语、德语、俄语和法语四级考试的学生请于3月15日、16日9:00―15:00直接到选考中心报名缴费。
六、签名确认:
选考中心在3月29日将确定报名数据返还给各二级学院,请班长主动到院系教务员处领取,组织考生核对本人信息签名确认,有错误的直接在核对单上改正,没有签名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各二级学院将核对单在3月31日前收齐后返还选考中心。
七、请各二级院(系)按本通知规定组织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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